We Promise. We Deliver.

加强新型储能等涉网安全管理,保障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作者:原创 | 时间:2024-11-29 15:29:32

近期,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强化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借助提升涉网安全性能、强化涉网参数管理、优化并网接入服务以及加强并网运行管理等手段,提高调度机构并网安全管理的水平。

 

意见围绕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优化治理措施、增强治理效能等多个维度制定了诸多制度安排,同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以推动各方责任切实落地。

 

在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层面,意见提出可通过提高议事协调层级这类方式,让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省级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委会)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构建起上下联动且相互支撑的电力安全治理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了团结治网这一原则,梳理清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企业以及各类并网主体的安全责任,共同打造既有共性又有差异的新型电力系统安全责任体系。此外,还进一步明晰了多层级电力监管职责以及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提出要加快在新形势下电力安全政策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配电网、新型并网主体相关的制度政策,推动成立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委员会,强化对标准体系工作的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并建立反事故措施整改评估机制等要求。

 

于增强电力安全治理能力方面而言,针对配电网,提出推动大电网安全风险识别、监视、控制体系向配电网拓展延伸的思路,也对加强县域大范围停电风险管控能力给出了具体要求;在发电侧,围绕加强新工况下发电机组安全风险管控、强化新能源机组涉网性能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同样强调加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利用提升涉网安全性能、加强涉网参数管理、优化并网接入服务、强化并网运行管理等措施,提升调度机构并网安全管理水平;对于用电侧,则提出加强用户接入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审查以及涉网设备技术监督等要求。另外,意见在设备和工程安全治理、网络安全风险管控以及应急能力提升等方面也给出了不少举措。

 

在完善电力安全治理措施方面,意见明确,要秉持统一调度原则,将新能源、新业态以及新型并网主体严格纳入调度管理范畴,深化调度运行与交易安全的协同配合。深化双重预防机制,促使新型并网主体归入风险管控范围,明确风险分级管控以及重大隐患判定的标准要求。加强技术监督,着手组织构建电力行业技术监督体系,积极培育电力行业技术服务市场,强化电力企业和调度机构的技术监督职责。健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电力规划与运行的协同、电力调度机构与电力企业以及各并网主体之间的协同、跨部门的协同。坚持科技兴安理念,推动电力安全基础理论、重大技术以及装备的攻关工作,促进数智化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推进文化育安工作,树立电力安全文化观念,加强电力安全宣传与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人员的电力安全意识。

 

在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效能方面,意见围绕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强化安全信息共享、严格事故调查、优化监督管理方式等,给出了提升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的相关举措。具体涵盖完善安全监管程序,进一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完善安全信息报送机制,健全电力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等基础数据及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建立电力安全基础数据平台;建立电力安全执法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后评估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支撑体系。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带头构建起由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电力安全治理支撑体系,定期对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进行研究并解决,保障安全治理目标任务能够顺利达成。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监管以及专项监管,一旦发现问题,需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形成闭环。电力企业要对任务实施情况开展动态监测以及总结评估,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保证重点任务能够及时落地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