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原创 | 时间:2024-6-5 14:29:50
一、产业发展基金的特点可以调整如下:
1. 它定位于实业投资,主要投资于产业,特别是高成长性产业中的创业企业的股权。
2. 作为一种专家管理型资本,它不仅提供资本金支持,还提供特有的资本经营和增值服务。
3. 这是一种专业化、机构化、组织化管理的创业资本,通过专业化的创业资本经营机构实现了资本经营主体的专业化和机构化。
4. 其运作是融资与投资结合的过程,属于买方金融,利润主要来自资产买卖的差价。
5. 产业发展基金有确定的退出机制,一旦投资的企业发展成熟,就会退出投资,以实现自身的增值和进行新一轮的产业投资。
6.
它是一种综合性管理行为,涉及到基金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多个当事人。
二、产业发展基金的运作模式可以重新组织如下:
1. 根据我国法律,产业基金目前主要采用公司制(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托制和有限合伙制等组织形式。在实践中,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是最为普遍的形式,外资基金多采用有限合伙制,而国内的创业投资企业则多采用公司制。
2. 有限合伙制基金: 在这种模式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投资,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而普通合伙人代表私募股权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多数私募股权基金采用基金管理人与一般合伙人(GP)分离的组织形式。
3.
公司制基金: 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投资,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可以直接作为股东参股基金,也可以作为外部顾问接受基金委托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举例来说,台湾地区的创投基金中,超过85%的基金雇佣外部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三、产业基金的治理结构
1. 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是由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购买股份或收益凭证成为投资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等方式参与基金公司的重大决策,并由基金公司董事会行使基金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2. 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组织的代理投资行为,一般由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保管机构和作为受益人的投资者三方订立信托投资契约。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普遍形成了典型的“三权分立”的治理机构形态:投资者作为基金资本所有权人,投资后以持有人(委托人)的身份存在;产业投资基金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行使基金的经营管理权;托管人行使基金财产的保管与监督权。
3. 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治理结构: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由投资者和基金管理者共同组成。一个有限合伙型基金组织,其主要由两方当事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无权直接干涉普通合伙人的经营行为,否则就要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保护有限合伙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享有咨询权和监督权,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如提供担保、处分合伙财产等,有限合伙人有权参与和决定。
四、PPP模式下产业基金运作方式
1. 模式一:由省级政府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地方财政做劣后级,母基金做优先级,杠杆比例大多为1:4。地方政府做劣后,承担主要风险,项目需要通过省政府审核。
2. 模式二:金融机构联合地方国企发起成立有限合伙基金,金融机构做LP优先级,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做LP的次级,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做GP。
3. 模式三:有建设运营能力的实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在与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后,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对接项目。
五、政府引导基金未来发展趋势可以重新组织如下:
政府引导基金应对管理挑战的关键路径是建设数据驱动的信用管理体系。相关政策也在逐步完善,由财政部和发改委牵头,各地政府积极跟进。山东省颁布了我国第一个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政策文件,随后浙江、河南等省也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对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的重视日益提高。
支持产业发展实现有效监督至关重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子基金及项目的相关数据,并充分利用这些数据实现政府引导基金核心业务的数据驱动,对于运行管理至关重要。